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实践及思路分析
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实践及思路分析
城市黑臭水的治理与水质的优化和改善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投入大量的精力来完成。在实际工作中,只有掌握好相关的专业技术,注意结合实际进行污水治理,才能保证城市黑臭水治理的效果长期稳定的保持,并不断的完善和优化,这项工作的开展还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努力,也需要管理部门在管理制度上,不断的完善。
水污染是环境污染中一类影响范围比较广,且治理和改善起来存在一定难度的问题。而城市黑臭水又是这其中的典型问题,值得我们对其的治理和改善进行深入的探讨分析。
1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的重要意义
通过对城市黑臭水体进行科学处理,能够对城市的水资源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有效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城市黑臭水体中含有大量的有毒物质,能够散发出大量对人体有害的气味,严重污染空气环境,影响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城市黑臭水体中含有大量的CH4与H2S,当外界温度比较高时,会产生大量的有害物质,严重污染周围的生态环境。城市水体发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其内部的有机物比较多,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有机物经过分解后,形成大量碳,为微生物提供营养,微生物繁殖速度不断加快,降低水质。为了推动城市的高速发展,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特别重要,相关治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城市发展现状,运行先进的治理技术,从根本上保证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更加科学的治理。我国的城市黑臭水体主要位于南方城市,如上海的苏州河、南京的秦淮河等,想要保证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国家政府有关部门需要适当加大治理力度,找到城市黑臭水体的产生原因,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有效提高城市用水安全。
2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治理机制不健全
由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机制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效果。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水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城市中的城市黑臭水体比较多,水环境污染严重,则会降低城市的发展速度,严重影响城市的发展进程。现阶段,我国有关部门已经重视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性,并制定了相应的治理方案,但是,部分城市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机制仍然不够完善,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质量。
2.2缺乏相关规范
我国大部分城市中的河道缺少监测断面,河道的水质较差,影响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效果。由于国家缺乏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规范,很多地方政府在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的过程当中,缺乏合理的治理依据,影响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进度与质量。另外,由于城市水资源需求量逐年增加,大部分地方政府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缺乏足够的重视,降低城市水资源的利用率,严重影响城市的发展速度。
2.3治理方法不科学
由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法不科学,严重降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质量,影响城市的快速发展。很多城市在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的过程当中,由于缺乏合理的黑臭水体治理方法,城市黑臭水体没有得到科学治理,影响城市的空气质量与环境质量。例如,有些城市采用“河渠加盖”的方式进行治理,虽然在短时间内减少了臭味的散发,但是城市水质会不断下降,降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3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思路
3.1打造良好的生态岸线
通过打造一条良好的城市生态岸线,能够保证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更好合理的治理。
对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人员来说,要结合城市的发展特点,选择合理的生态岸线布置类型,生态岸线布置类型主要分为两类,分别是柔性护坡技术与自稳定结构挡墙技术等,其中,柔性护坡技术主要指的是在城市河流岸边两侧布置合理的生态土工袋,保证城市河流更加稳定,减小人为因素对城市河流的影响。自稳定结构挡墙技术主要指的是将生态土工袋堆砌成墙,对城市河流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在生态土工袋中,要加入适量的土壤,保证河流沿岸的植物能够正常生长。为了推动城市能够更加快速的发展,黑臭水体治理人员要结合城市发展进度,运用先进的治理技术,并根据城市发展方向,打造良好的生态沿岸,减少水资源的浪费。除此之外,对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部门来说,要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与城市发展建设进行有效结合,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更加合理高效的治理方案。在打造城市河流生态岸线的过程中,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人员要不断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充分认识到城市黑臭水体工作的重要性,有效减少水体污染,保证城市水资源得到更加科学的利用。
3.2采用先进的治理技术
近年来,由于城市黑臭水体越来越严重,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下降,为了有效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人员需要运用先进的治理技术,采取针对性比较强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技术,不断减少水环境污染。治理人员也可以将各项治理技术进行有效结合,并制定更加妥善合理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从根本上提升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效果。现阶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正在不断完善,常用的主要有控源截污技术,治理人员可以结合城市发展现状,在河流周围安装先进的生态坝净化装置,保证污染源得到更好的控制。另外,治理人员也可以结合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程度,构建合理的污水截流回收系统,在河道两侧布置一定面积的污管网,并科学改造污水管道,保证城市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处理合格后,方可排放到河流中。通过运用先进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能够减少城市黑臭水体的进一步恶化,打造一个良好的城市形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部门在实际工作当中,要结合城市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严格控制工业污水的排放量,对于没有达到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要进行科学的处理,有效保证河流水质。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居民也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一旦发现工业污水私自排放到河流中,要及时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部门反映,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部门采取一系列惩罚措施,有效避免工业污水的私自排放。
3.3运用科学的生态修复技术
通过科学运用生态修复技术,能够保证城市黑臭水体更加稳定,进一步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由于城市河流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功能,运用先进的生态修复技术,能够保证城市河流生态系统的调节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减少城市黑臭水体的产生。为了更好的保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治理人员要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对城市河流水体进行科学监测,一旦发现水体监测结果不合理,要适当加大监测力度,从而有效保证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更加科学的治理。在完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管理制度的过程当中,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情况,不断完善该管理制度,并合理控制污水的排放质量,适当提高城市污水排放指标,减小城市污水对河流的影响。治理人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意识,对于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应对,有效减少城市黑臭水体的产生。
2018年11月7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安市开展下沉督察。督察发现,西安市皂河黑臭水体整治仅做“加盖”处理,假装整改;皂河长安段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敷衍应对。
一
有关情况
皂河是西安市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纳污河渠之一,形成黑臭的主因是长安区城市污水管网不健全,沿岸截污不彻底,大量生活污水直排。2017年4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向陕西省反馈意见指出,西安市因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市第九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九污”)等多个污水处理厂采取“河道纳污、抽取河水”方式收集处理污水,处理效果大打折扣。为此,陕西省整改方案要求西安市启动实施皂河长安段雨污管网建设,逐步解决九污拦河截污问题,加强监管,有效遏制“河道纳污、抽取河水”行为发生。
2018年5月30日,陕西省对外公开该问题整改情况称:“目前已完成皂河上游城市段污水截污管道工程”。但此次“回头看”发现,皂河长安段截污管道工程建设敷衍应付,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重。
二
主要问题
皂河黑臭水体一盖了之,假装整改
陕西省整改方案要求全面排查黑臭水体,2017年底前,西安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但督察发现,皂河长安段九污上游1.21公里仍属黑臭水体,恶臭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安区在未完成皂河上游截污工程的情况下,于2016—2017年间通过给上述1.21公里黑臭河道加装“遮羞盖”的方式掩饰问题,把“看不见”作为整改措施,存在假装整改的问题。
图1 由河道纳污,再抽取河水处理
截污管道工程建设十分滞后,敷衍应付
2017年4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西安市部分区域存在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2017年7月,陕西省整改方案要求启动实施皂河长安段雨污水管网建设,但直至2018年7月4日,长安区政府才召开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实施该区皂河黑臭水体整治应急工程,工作部署严重滞后,以致到2018年8月底,九污每天仍从河道取水达11万吨。此次“回头看”发现,皂河城区管网工程仍未建成,仅在皂河河道临时挖开一个直径近2米的“引水洞”,以输送污水至附近的市政管网,工程建设极为敷衍。
图2 皂河河道上临时挖开的“引水洞”
现场检查还发现,长安区皂河河道沿途诸多排污口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每天近8万吨生活污水进入河道,九污排污口下游100米处,就有两处溢流口,每天近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皂河。
九污排污口下游100米处溢流口每天近2万吨污水直排皂河
黑臭水体摸排上报弄虚作假,不严不实
2018年4—6月河道进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平均为466—550毫克/升、氨氮为36—40毫克/升;2018年7月监测结果显示,进入九污前的皂河水质透明度仅50厘米、溶解氧0.18毫克/升、氨氮44.86毫克/升。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皂河九污上游长安区1.21公里河段为黑臭水体,达到重度黑臭级别。但西安市2016年、2017年、2018年上报的季报以及2018年5月上报的自查材料中,均表示西安市不存在黑臭水体。黑臭水体排查上报弄虚作假,工作不严不实。
三
原因分析
督察认为,西安市及长安区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未落实督察整改要求,不在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从根本上改善皂河水质、解决第九污水处理厂“河道纳污、抽取河水”等问题上下功夫,而是敷衍应对,假装整改。为应对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甚至采用“应急遮盖工程”,把“看不见”作为一种整改措施,性质恶劣。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要求做好后续工作,涉及失职失责的,将要求陕西省依纪依法进一步调查核实并问责到位。